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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:我最喜欢的人哥哥作文

发表时间:2024-10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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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:我最喜欢的人哥哥作文篇一。

小学语文是一门重要的基础学科,写作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重中之重。为了让我们不断感受语文之美,塑造我们的科学素养,老师经常会发布一些像小学作文这样的写作作业,那么小学作文应该如何书写你知道吗?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作文:我最喜欢的人哥哥作文篇一,如果合你所需,不妨马上收藏本页。

作文能力对于学业职业都具有重要意义,好的作文是值得被人们长期阅读的,怎么写出一片优秀的作文呢?我们听了一场关于“作文:我最喜欢的人哥哥作文篇一”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,经过阅读本页你的认识会更加全面!www.ZWg68.cOm

我最喜欢的人,就是我的哥哥,他叫郭嘉民。

他长得特别帅,有一头有点棕色的头发,一张不大不小的嘴巴,还有他那挺拔的鼻梁,不过他那耳朵是我见过最好玩儿的,我不高兴的时候,他就会走到我面前摇一摇他的耳朵,然后就别他逗得哈哈大笑。

有一次,吃完晚饭,我们出去散步。走着走着我就累得气喘吁吁,我的背不由自主的塌了下来。我哥哥看见了,赶忙蹲了下来,让我坐上去,于是我就坐了上去。回家之后我哥累得满头大汗,我就倒了一杯冰水给哥哥喝,我心想:哥哥太辛苦了!我不好意思地走开了。

还有一次,我的胳膊骨折了,特别痛。我哥哥一直在我身边陪着,他都急哭了。回家之后我哥哥把我本来要干的所有事都干完了,我感动得不得了,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哥哥。

还有我哥哥到美国一直想着我,给我买了很多很多礼物,比如:项链、手链、墨镜……总而言之就是很多很多。他生日的时候,我用自己的压岁钱给哥哥买了一部手机,我哥特别喜欢,我们的亲情又增进了一步。

我小时候看他都特别高,可现在觉得他特别矮,你们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我在长大。吃饭的时候哥哥要喝酸梅汤,我先把杯子拿出来,再往里加冰,最后倒上酸梅汤,就成了冰镇可口的解暑饮料了。

我的哥哥是多少金钱都买不来的,也是我最喜欢的哥哥,哥哥我永远“喜欢你。”

扩展阅读

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(篇四)


语文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的学科,而作文对于语文教学来说是非常重要的。为了帮助我们加深对语文学科的理解和认识,老师通常会要求我们结合所学知识写小学作文,那么小学作文应该如何书写你知道吗?在此,你不妨阅读一下我最喜欢的动物作文(篇四),请阅读,或许对你有所帮助!

作文是让学生了解自己以及对文化的认识和理解的重要手段之一,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认识自己并完善自身不足。写作时,可以将名言名句、名人故事作为论据写入文章中,作文通常都可以从哪些角度来写呢?请注意以下建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仍需根据您的实际需求来决定。

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狗,它是我最喜爱的动物。它的头是圆形的,差不多跟苹果一样大,头上还梳着一个可爱的小辫子。它一身白毛,软软的,毛茸茸的,两只小眼睛一闪一闪的,好像在对我说:小主人,您能跟我玩吗?每当看到它这幅模样,我总会放下手里的活儿,和它先玩一会儿再说。

我的小狗跟我在一起不只是光陪我疯玩,还能帮妈妈监督我学习呢。记得有一次,我八点才到家,写完了作业没检查就要睡觉。小狗两眼看着我,冲我汪汪连叫,还叼着我的裤脚把我带到书桌前,好像再说:小主人,你怎么能不查作业就睡觉呢?这时,我忽然觉得很惭愧。于是,我又打起精神,认真检查起作业来,还真查出一道错题呢。第二天,班主任老师判完作业对我说:陈冕锋,你的家庭作业全对,奖励给你一根自动铅笔!我拿着铅笔,高兴极了,想了一想,如果不是我的小狗,我还真得不到铅笔呢。回到家,我抱起我的小狗抚摸着它的绒毛对它说:谢谢你!小狗向我点点头,仿佛在说:这是我应该做的。

我的小狗很聪明。有一次,我的父母出去办事还没回来,没人给我做饭吃。我写完作业肚子饿了,到处找不到吃的。这时,我听到汪汪的叫声,我寻着声音找去,小狗正扒着橱柜的门,我打开柜门,发现了一些水果。我把水果洗干净,和小狗一起吃了起来。我一边吃一边想:这小狗太聪明了。后来,我才知道这是因为它的嗅觉很灵敏。

我更喜欢我的小狗了。

我最喜欢端午节作文范例


语文是语言和文化的综合学科,写作教学是语文教学中的重中之重。为了帮助我们认识到语文的特点提升学科素养,一般老师会要求我们根据命题写小学作文的,你知道写好一篇小学作文的关键是什么吗?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“我最喜欢端午节作文范例”,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。

作文是我们语文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,通过写作我们沉思自己童年的时光和成长的途径。每天坚持写点东西,写作文的时候基础就扎实了。经过仔细筛选“我最喜欢端午节作文范例”相关的信息已被梳理归类,为便再次阅读请将本文加入收藏!

“粽子香,香厨房。艾叶香,香满堂。桃枝插在大门上,出门一望麦儿黄。这儿端阳,处处都端阳。”每当我听到这首儿歌,我就想起端午节的由来和习俗。

关于端午节的由来是有很多种的传说,有纪念屈原说、纪念伍子胥说、纪念东汉孝女曹娥救父投江说、龙的节日等等,其中流传最广的就要数屈原说了。

据历史记载,公园278年农历五月初五,秦军攻破楚国京都。楚国大夫、爱国诗人屈原听到秦军攻破楚国的消息后,悲愤交加,心如刀割,但是始终不忍舍弃自己的祖国,在写下了绝笔作《怀沙》之后,抱石投入泪罗江,以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爱国主义乐章。

据说屈原死了后,楚国百姓哀痛异常,纷纷涌到了泪罗江边去凭吊屈原。沿江百姓纷纷引舟竞渡前去泪罗江,在江上来回打捞他的真身。有位渔夫拿出为屈原准备的饭团、鸡蛋等食物,“扑通、扑通”地丢进江里,说是让鱼龙虾蟹吃饱了,就不会去咬屈大夫的身体了。人们见说是要药晕蛟龙水兽,以免伤害屈大夫。

关于端午节的习俗有很多,如赛龙舟、吃粽子、挂艾叶、佩香囊、饮雄黄酒等等。我最喜欢的习俗要数是吃粽子了。粽子有好多种的口味:甜的、咸的,有豆沙粽,有枣泥粽,有蛋黄粽,还有肉粽等等。我最喜欢吃豆沙粽,因为它吃起来是软软糯糯、香甜可口。

我非常喜欢端午节,因为我觉得端午节是一个古老而又有意义的节日。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通用


作文是老师和学生一起体验思想情感交流的一种方式,写作能够表现出个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思维方式。一篇优秀的作文是值得我们学习的,什么样的作文是高水平的?这篇“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”我们独家推荐相信你一定会有所收获,希望本文能够为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并让您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!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1

小白兔的毛发雪白无暇,好象是用牛奶洗过澡,摸起来特别惬意、柔滑;红宝石似的眼睛,闪闪发亮,其实是惹人注目;它那一双长长的耳朵,竖直并背靠着,好像是传说中的顺风耳,什么事都瞒不外它;经常引人失笑的是它那三瓣嘴,老是合在一起,总是张不开;它那时髦的白衣服下还藏着强有力的四肢,蹦跳起来还真是惊人,毛茸茸的尾巴,像软软的小绒球,不小心还找不到呢。

假如小动物可以进入选美大赛,那我家的那只小白兔肯定是最佳入选者。

小白兔睡觉时把它的双爪当作枕头,特别可爱,看它的睡姿,就像一个睡丽人。假如你仔细听,还会闻声它的呼噜声呢!小白兔也是很有脾气的:假如谁招惹了它,或者是它不兴奋了,就会蹲在它的窝窝里,叫个不停,吵得家人不得安宁!

兔子们爱吃萝卜、青菜、青草之内的食品。当然我家的小白兔也不例外。它吃东西时很斯文,经常慢嚼细咽,好象在品尝人间的厚味佳肴。更让人觉得吃惊的是我家的小白兔居然会吃糖。有一次,我嘴里吃着香喷喷的奶糖逗它玩耍,一不小心奶糖从嘴里掉了出来,正好落在它旁边,它看见奶糖后,一口就将奶糖吃了进去,一点也不斯文了。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2

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,它头上有一个蝴蝶结,身上长着白白的茸毛,它最喜欢去公园玩了。它就是小兔子欢欢。它有两个突出的特点:一是外貌特别漂亮,讨人喜欢;二是非常淘气可爱。

它长着一对长长的耳朵,颜色白里透红;一双红红的眼睛,像是红宝石镶嵌上去的,一闪一闪,逗人极了;那小嘴是个三瓣嘴,像是不高兴老是嘟着,就嘟成了这样。上面还长着小猫一样的小胡子呢;身体白白的,像是下大雪时的雪花,能和白鹅的羽毛媲美,捧在手里,像一团棉花似的,软绵绵的,热乎乎的;尾巴短短的小小的,像一团毛茸茸的绒球,蹦跳的时候,一撅一撅的,又像摇动的风铃。

它很喜欢站立,两只前爪放在胸前,头抬得很高,眼朝天看,嘴巴一动一动,像在数星星,好像嘴里还念叨着:一颗、两颗、三颗……

有一次,我写作业,准备带欢欢出去玩。可是我到处找不到欢欢,也一直在叫它的名字,可是我就是找不到它。我急得满头大汗。忽然,我在公园发现了一个小身影,我急忙跑过去。啊,那是欢欢。我终于找到了,我的心一下子高兴起来。对欢欢说:“你这个小淘气,我终于找到你了,你都快把我吓死了。”

还有一次,我们一家带着欢欢出去旅游,一到海南,欢欢就忍不住的跳了起来,好像在说:“我要出去,我要出去。”到了海南,欢欢比老虎跑的还要快,追都追不上。一到大姨家,小白兔就更欢了,一会儿跳到冰箱那儿,一会跳到厨房里。最好笑的就是欢欢到了厕所里,我就纳闷儿了,厕所有什么好玩的呀。原来它到厕所里大解呢。我在旁边哈哈大笑,真有意思。

我的小白兔有趣吧,这就是我说的小伙伴。你们看,可不可爱,淘不淘气?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3

在一片锦绣的森林里,住着许多动物里面还有一头凶狠的狮子。

小兔去河边披发步,碰到一只在哭的小猫。

小兔对小猫说:“你为什么这么难过?”小猫愁眉苦脸地说:“在森林里有一头狮子,它经常欺负小动物。”

小兔说:“别伤心,我来想办法。”她眸子一转,想到办法来了。就朝着狮子那边走去。

狮子看见小兔子来了,喜气洋洋地说:“今天我的晚餐有下落啦!”小兔说:“你别着急,有一头森林之王要向你挑战。”

狮子说:“我才是森林之王,带我去看看。”小兔子小声:“你上当啦!”

狮子来到那里,看到井里面真的有一头狮子。狮子说:“就是你说跟我挑战的?”井里的狮子也把狮子说的话重复了一遍,狮子听了,气得火冒三丈,就跳进了井里,没过一会儿,一会儿,就淹死了。

大家都感谢机智勇敢的小兔。从此,小动物们快乐的糊口。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4

我喜欢的动物可多了,有猴子.有大象.有长颈鹿,真是数不胜数。可我最喜欢的仍是小白兔。

小白兔长着长长的大耳朵,红红的眼睛,洁白的毛绒绒的一身,可爱极了。小白兔最喜欢吃萝卜和青菜,它最喜欢在草地上流动。小白兔尾巴短短的,它的前腿短,后腿长,走起路来一蹦一跳,真是快极了。它的听觉非常敏捷,只要有一点点消息,就马上竖去耳朵来听仔细。

我婆婆家里就养了一群小白兔,小白兔常常被关在笼子里,就偶尔放它们出来一下。有一天我正好到婆婆家玩,小兔子也正好被放出来流动流动,我看见了小兔子们蹦蹦跳跳地往后花园的草地上跑去。我怕惊吓到它们,并静静地走到一旁去,慢慢地蹲了下来,看它们会怎样。小兔子来到了草地上,似乎十分警惕,东张西望地巡视一番,直到周围没有一点儿消息,就活跃了起来,有的在津津有味的品尝着青草,有的嘻嘻哈哈的在草地上打滚,还有的你追我赶,你蹲我跳........真是快活级了。

为了不惊动它们,我用最大的耐心观察了良久,我这才发现,原来小兔子不仅是那么机灵可爱,而且是那么淘气,那么智慧。真是让人喜欢。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5

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兔子了,爸爸的兔场好多的小白兔,每次回去都要去看看。

小白兔有着一身雪白的'外衣,冬天也不怕冷。一张樱桃核小的嘴巴,一般都要仔细看才能看清楚,还有一对红石榴般的小眼睛,两只长长的耳朵,样子可爱极了。

我给兔子们喂过一次草和饲料。我把饲料舀几勺放在饲料盒里,几只小兔子好像没被饲料迷惑,其实不是,它们只是在侦查是不是敌人的陷阱,发现不是后它们才放心的吃。可是它们准备吃的时候要用鼻子闻闻,有没有其他味道,要是像我们的话直接吃就行了,可是它们警惕性很强,但是它们的胆子胆小如鼠。

夏天,又一次雷阵雨,雨过后,爸爸告诉我,有些兔子死了。我问爸爸怎么回事,爸爸说,兔子的胆子特别小,打了几声雷就被吓死了。不过这还是真的,我有次去看兔子,它们听到了脚步声,立刻紧张起来,在笼子里乱窜。

怎么样,小兔子们是不是又可爱、又搞笑呢?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6

上篇不是说傅白点点才一点点大吗?当时我把傅白点点寄养在外婆家,已经过了一年多了。今年端午节的时候,我“专门”去探望了傅白点点。

“傅白点点!点点!”我来到茅草屋里,呼喊道。我眼前浮现出了当年我带它来外婆家时的情形:

在车上,我抱着装傅白点点的笼子,十分不舍地对傅白点点说:“点点,我们就要分开了,我们要把你送到外婆家,你会想我们吗?我们会想你的!”傅白点点好像听懂了我的话,连笼子里的生菜也不吃了,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,我看它眼睛里透露出来了一丝不舍,我当时看着它,都伤心的快要哭了,可在当时,我是能狠下心来,恶狠狠的对傅白点点说:“点点!我们不要你了,我们要把你送到外婆家去!不要可怜巴巴的看着我,我们是不会改变主意的!”傅白点点眼睛里的那一丝不舍变成了十分不舍,它那对通红的大眼睛看着我,就是在说:“主人,我明白你是有苦衷的,我知道你不会不要我的,你是被逼的!”在瞬间,一滴眼泪划过我的脸颊,我苦力,不知有多伤心。可是,到后来,这种痛就一点,一点的没有感觉了,傅白点点,你不会责怪我吧?!

在我想完之余,傅白点点从茅草堆里跳出来了,我惊喜的大叫:“傅白点点!”我抱着它,他的眼神里在思寻着,这个“陌生人”是谁。在它的思考之余,我端详着它:“嗯——除开胖了许多,其他还是没有变!”还是那样白的毛,还是那样白里透粉的耳朵,还是那短小又带一点灰色的小尾巴。那眼神——当我的眼神和它的眼神对上号时,它那有点灰暗的眼神立刻亮了。它伸出小爪子——这是我们的约定,只要在见面,它出爪,我出剪刀。我怀着激动的心情伸出两根手指头,其实我真惊讶,这个约定已经过去一年多了,傅白点点还记得。我的手伸过去的一刹那,傅白点点爬到我的脚下,从我手上下来,让我再抱它一下——这是朋友之间的拥抱。

呵呵,我还记得有一次,就是端午节前边。我带傅白点点出去玩儿,傅白点点好像心情十分激动,一会儿在这边扒扒泥土,一会儿在那边下下鸭子,仿佛还像小时候那样有活力;一会儿我看见它在这里的水坑陷下去了,一会儿又爬出来了;它一会儿在那边的河里吓吓鸭群,鸭群没有对它发出攻击,它自知没趣,一会儿又在稻田里玩耍,稻田里的庄稼可就遭殃了!傅白点点真可爱!我喜欢我的傅白点点!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7

“耳朵长,尾巴短,只吃菜,不吃饭。”大家一定猜到了,对!它就是我喜欢的动物——兔子。

我时常去表伯爷的养兔场看兔子,那儿的兔子可多了,有公的、母的、小的、大的,还有怀小兔的兔妈妈。兔妈妈怀孕的时候一直在抖,似乎很冷,脖子上的毛又多又厚,像是围着一条大领巾。刚出生的小兔子光秃秃的,没有毛,眼睛牢牢的闭着,它们太冷了,所以一个挤一个,挤成一团,有的往里钻,有的往上爬,还有的不知往哪去。公兔比其它兔子胖,而且食量很大。

我生日的时候,表伯爷送给我一只小黑兔,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“黑公主”。它的眼睛圆圆的,黑黑的,像两颗黑豆。它的耳朵又细又长,一有消息就会机灵地竖起来。它的嘴巴长成三瓣,小小的,整天都在嚼着东西,似乎吃也吃不饱的样子。它的尾巴短短的,像一个绒球。它很喜欢吃红薯和萝卜,每逢我喂它的时候,它就飞驰而来,然后就津津有味地吃起来,样子非常可爱。

我喜欢兔子。

作文我最喜欢小兔子怎么写 篇8

我特别喜欢小兔子,因为小兔子都可爱极了!

有一次,妈妈买了三只小兔子。第一只兔子活蹦乱跳的,第二只兔子是棕色的。其中我最喜欢第三只小兔子,它长长的耳朵可以听到很远的声音。它大大的眼睛很有神,好像火眼金睛一样似的。它还有一张三瓣嘴,吃起东西来,可爱极了。

记得有一次我拿着一个大萝卜,小兔子一见,高兴极了。在我周围又蹦又跳,好像在说:“主人,主人,你把那个大萝卜给我好不好,反正你们也吃不了那么多的,大不了你就给我一小块也行啊!”我被它逗得哈哈大笑,走进厨房给它切了一小块扔给了它。小兔子高兴极了,蹦蹦跳跳的,过了好一会儿,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来,可爱极了。吃完了萝卜,它就像吃撑了一样睡着了。

这就是我喜欢的小兔子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汇总


写好作文是每个学生态度和品质的一种体现,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加有力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。我们怎么动笔去写一篇作文呢?这篇文章将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“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”的内涵和含义,相信我这些课程可以为您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!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1

喜欢看妈妈吃我做焦的饭,笑眼眯眯,赞不绝口;不喜欢妈妈省下自己买鞋子的钱替我买衣服。

喜欢看爸爸系着围裙在厨房里给妈妈帮倒忙;不喜欢他到上司家做客惶惶然称自己不会吸烟,不会渴酒,甚至不会喝水。

喜欢看哥哥硬充好男儿,气走女友后,又呼天喊地,追悔莫及(我自在一旁暗乐);不喜欢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。

喜欢有难时好友赶来看我,不言不语,相拥而坐;不喜欢在自己一切准备停妥后,一个电话敲掉前约。

喜欢新知,喜欢旧交;不喜欢做长尾巴的花喜鹊——娶了媳妇,忘了娘!喜欢怎么淋也淋不伤身子的小雨;喜欢那丝丝的凉意蔓延开,由顶至踵;喜欢久立于山野的风中,幻想自己有一头美好的发,舞着;喜欢昙花的短暂,喜欢它那白色的情感绽放在最浓最美的一刻;喜欢冬夜温室,有本好书在握。

喜欢给爱漂亮的懒哥哥擦皮鞋赚小费,拿到钱后,怒骂其“剥削劳力”;喜欢感冒时用爸爸的大手帕擦鼻子,老爸骂过后,又忙不迭地重新洗干净给我用;不喜欢妈妈在我将家里搞得一团糟时出现——可我总是这样。

喜欢你看到此文时有似曾相识的喜欢,不喜欢你老气横秋地评头论足!那么,你,喜欢我不?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2

一阵嘈杂的闹钟声,把睡梦中的林川惊醒。他惺忪着双目,不情愿的看了闹钟一眼。啊!居然七点将半,这是要迟到的节奏啊!慌忙间就穿好了衣服,脸也不顾的洗了,牙也不刷了。急匆匆的推起电车就出了门。一上路才知,今天的雾有这么大,伸手不见五指,白茫茫的一片。根本不知前方是什么情况,别说急速行驶,就是慢慢的徒步也得妄加小心。看着时间不多的林川,那还顾得这些。因为他实在不能再迟到了,要不然就当作典型来抓了。

为了那丝微的脸皮,林川算是拼了,完全弃危险于不顾。一路上风驰电掣,超越着一辆辆“蜗行”的车辆。称赞他的人,说他车技高超。看不惯他的人,骂他被狼撵了。一时间他也很享受这种飘逸的感觉。然而,在大雾中飙车,那有不出事之理。终于,在行驶到南环与东环十字路口时。一个小轿车的侧击,林川就人仰车翻了。到这时,他才明白生命可贵,容不得半点的注。但是,说什么也晚了,在自己做了一小段抛物线运动后,就重重落在地上昏死了过去。

也不知多了多久,他就慢慢的醒来。身上虽有几分的腰酸背痛,但甚觉的不对。就奇怪的想道“怎么这马路这么的松软?”随后他缓缓的起身,环看四周,又疑问的想道“这是到了那?怎么这里有花啊!”这时,他才看清自己是躺在了各色各样的花,平铺而成的花床之上。林川彻底的蒙了,有种不祥的预兆。“难道自己这是死了吗?”他不敢相信的想着。虽然依旧漫天雾气,他还是沿着似条路的小径之上向前走着。

随着雾气渐渐的散去,林川发现,自己此时就置身于一片花田之中。原来小径的两边的皆是未绽放的花苞。本来天上朦胧中红彤彤的旭日,也开始发出了屡屡的阳光。随之,弥漫空中的雾气也慢慢散去。这时,他才看清自己的判断不误,果真在一片花田之中。而且还是望眼欲穿都望不到边际。随着阳光的照射,林川顿觉温煦了许多。就在未料之间,奇美的景象发生了。那一望无际的花苞,渐渐的绽放开来。倾刻后,花田就变成花的海洋,各色各样,姹紫嫣红,令人真是倾醉!蓦然间,他就想到一个成语,来形容这一奇幻奇美的景象再适合不过了,繁花似锦!多么恰当!多么贴近实景!一时间林川有些得意了起来,因为他觉得自己太有才了。

还在自我得意之际,却听到不远处传来女子的嬉笑声。林川顺声寻去,在拨开一处高过眉眼的花丛之后。一个空旷的石砌圆台赫然的出现在眼前,而一位身穿绚丽彩衣古装奇美女子,正在上面翩翩起舞。轻盈的舞步,飘动的彩衣再加上成群结队的蜂蝶簇拥其左右。瞬间的就勾勒出一副奇幻奇美的画面。林川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,一切仿佛在梦中一般。不一会儿,那女子就察觉了他的出现。停下舞步,面带微笑的走近他,一副古式礼节作揖道“欢迎来到繁花苑,我已恭候林公子多时了。”林川茫然的问道“姑娘与我相识吗?敢问姑娘的名讳,我又怎么来到此地?”彩衣女子道“当然认识,我乃是花神之女,名叫樊花,仙号繁花仙子。自然是我请公子来的。”

林川闻后,不由的一怔,完全不敢相信的想道“难道自己真的死了,不是下的地狱,而是上的天堂!”于是,他就狠狠的掐了自己一下,立马就疼的失声叫出了声。这时,樊花被林川的举动逗得忍俊不禁,仿佛看出他心中所想。安慰道“来到我这里了,哪有死之理。你现在依旧是大活人一个!”林川稍微心宽道“真的吗?只是我刚遇到车祸,想不到的就来到了贵地。我还以为这里是天堂呢!”樊花轻掩一笑道“你这人想象力蛮丰富的嘛!只是那是绝无可能,一切皆在我的掌控之中!”林川听后,少许后,恍然大悟的问道“那我岂不是被仙子救下的?多谢搭救之恩!”说完,就欲要行跪拜理。樊花连忙止住了他,假装娇嗔道“你这人还是老样子,就是一味的假客套!”

这话说得,林川真的有些丈二摸不到头脑了,心里反问道“你我以前有过交集吗?”其实,此时樊花早已读懂他的心中疑问。只是现在尚不是时候道明事实的原委。而后,樊花诚邀林川到她的繁花阁一叙,林川觉得盛情难却。两人就一同沿着芳香四溢的花径,穿过“繁花似锦”的花海。片刻后,远远的望去,一个满是各色各样的娇艳的花装点的楼阁,慢慢的映入眼帘。

走近就看到,一张边缘雕有花卉图案横匾,赫然挂在阁门之上,匾曰“繁花阁”。随着礼让着就走进阁内,一阵阵花香迎面扑来。再环视四周,俨然一副古代大家闺秀的闺房。入座后,樊花就端上一杯花茶。林川品了一口,顿感清新雅韵,神清气爽,仿佛久曾有过的感觉,深思熟虑后却一时难以想起来。这时,林川刚要问起此茶的泡制方法时。却不曾想对坐的樊花,刚才还是笑面迎人,现在却多出了几丝的伤感,正深情款款注视着自己。看出了异常,他就关心询问道“仙子可有心事?”樊花非问即答道“你还是老样子,丝毫的没有变。那神情,行为举止完全与他一模一样。”

林川茫然的问道“你口中所说的他是何人?”不问尚且伤感,如此一问樊花却流下了痛楚的泪。林川看到突来的一幕,也是心慌了,难道自己说错了话,正要良言安慰。樊花轻拭泪水先声道“就是你的前世,我的夫君!仙号”护花使者“!”林川听后,不由的一怔,忙问道“不会吧!我的前世是你的丈夫,还是一位神仙?”樊花郑重其事的答道“不错!他因故犯了天条被打下界来,为三世凡人后,方才重列仙班?至于你只是他的头世!”林川听的半信半疑,又仔细端详一下,这位楚楚动人的奇美仙子,心里暗自羡慕了起来,想道“我的前世艳福不浅啊!不知我今生可否也能垂青一位如此绝代佳人?”樊花突然地瞪了他一眼,笑骂道“傻瓜!他当然就是你,而我自然也是你的娘子!”林川一听有些懵了,但仔细琢磨,不觉得欣喜若狂道“真的!那我们就是夫妻喽!”一时间,樊花被他的表现逗得破涕为笑了。一时间的欢悦的气氛,也难以缓解仙子的多愁善感,对夫妇团聚的那份渴望。接着樊花就向林川,呜咽的讲起他们的故事。

一对神仙眷侣,本来在繁花苑过着与世无争,逍遥自在的快活日子。忽然有一天,玉帝降旨让护花使者,去护理新建一处御花园。需到百花盛开为止,可谁知玉帝特赦此处的花不受花神管制,自然就不怕护花使者了,有意的刁难他,翩翩的不盛开。耗了一天又一天,他们夫妻就分别一天又一天。终于熬不过,分离之痛,相思之苦。护花就悄然的返回繁花苑去看樊花。谁知重逢后没有相诉衷肠,而是满是樊花委屈的倾诉。原来,在离别的这些天里,居然有一个权贵神仙,垂滟樊花的美色,公然的调戏了她。怒不可歇的护花,那受得如此辱妻之耻。冲动之下就砍杀了那个无耻之徒。后来,天庭治罪,以擅离职守,故意杀仙罪被打下界去,念在有情可原,便罚为三世凡人。从此,夫妻二人就天地两隔!

待到樊花泣不成声的讲完他们的故事后,林川早已起身把樊花拦在了怀里,为她轻拭着眼角的泪水,温柔的安慰道“什么事都已经过去,不必再难过了。这不是我们又在一起了。我发誓以后决不离开你的。”樊花紧紧依偎着,双手抱住那宽广伟岸的身躯,娇柔的说道“但愿你言出必行!”林川郑重承诺道“只要你在哪,我就在哪!”说着手轻抚着她的秀发。顷刻间,樊花抱得更紧了。久久的,久久的一份炽热浓烈的爱,在彼此的心中涌动着,想要冲出各自身躯的束缚,永远的交融在一起。许久后,两人才慢慢分开。樊花先说道“若是我成了一位真正的凡人,你会为我放弃重回仙班的机会吗?”林川信誓旦旦的说道“别说不再做神仙了,就是让我死也愿意!”

樊花轻描淡写的说道“哪好!这次我为了见你,已经触犯天条,扰乱了劫数,帮你逃过今世的劫难。神仙是做不成了,我想与你共同面对剩余两世劫难。好吗?”林川感动涕零说道“谢谢你!只是委屈你了,让你陪我在人间受罪!”樊花不以为然的说道“人间那有不好的,这里才有真情。不像仙界,只知道修炼仙道,却忽略了爱的真谛所在!”林川不解的问道“那我们怎样重回人间呢?”樊花道“一切皆有定数!”接着,樊花就带领着林川,游览了繁花苑的角角落落,帮着他恢复出前世一些记忆。其实,这都是樊花拿自己的仙途在注,只是这种注是非常值得的,因为她重新获得了爱情。

林川昏昏沉沉的醒来,发现自己正在重症监护室。除了一系列医疗器械,就是焦急不安的父母和一些亲人。但令他有些奇怪的是,居然多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女孩。满脸愧谦的`样子,而其他人对她都冷若冰霜。当有人发现林川睁开了眼,不由的大声喊道“醒了!醒了,大川醒了!”这时,他父亲赶快喊来了大夫。大夫经过一番的检查,惊奇的自言自语道“这不可能啊!”但很快的又恭喜道“病人已经无生命危险了,再稍作治疗,就迅速可康复了。”听到这,在场的人无不欢呼雀跃。等医生依旧摇着头,给什么问题没弄明白似的走了。他的母亲更是喜极而泣,再看那位似曾相识的女孩,如卸了沉重的思想包袱似的,总算转忧为喜了。经过几周的治疗,林川康复出院了。事后他才知自己是被那女孩给撞得,那天雾气大,她又是新手,所以有些手忙脚乱。本来看到前侧面有电动车疾驰而来,她本想踩刹车呢,却踩成了油门。一个飞出的撞击,林川就做回抛物线运动了。

出院以后,林川没再见过那个女孩,但心中似曾相识那种感觉,却越来越强烈。他终于好奇问了父亲,知不知道她的名字,他父亲说道“听到她的父亲在医院里喊她花。”林川先是一怔,急忙问道“什么花?”他父亲说道“她的父亲姓樊!”此时,林川彻底明白了,她就是自己在昏迷中,所梦到的繁花仙子。为了让自己安全度过今世的劫难,早就随着他的前世,下界投了凡胎。从而再自导自演这场意外的车祸,以便使他逢凶化吉。进而,为那场繁花苑中的刻骨铭心的爱恋,在人间也拉开序幕。一切明白后,林川就急不可待的飞快出了家门,正要骑车去找樊花。然而,她却穿着一身彩色的长裙,早早的出现在了他家的门前,于是,两人相视无言的都笑了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3

有的人向往朝九晚五的生活,有人向往浪迹天涯的快活。可朝九晚五做到CEO有如何,浪迹天涯走遍全世界又能怎样?

即能朝九晚五,又可浪迹天涯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
昨天听了一场音乐会,来的嘉宾是大冰的小屋酒吧里的驻唱歌手。他们就是那些我们所谓的有故事的人,就是那些看似没心没肺,潇潇洒洒浪迹天涯的人。

但是和他们接触之后,你会明白他们并没有你想像的那般潇洒,他们也食人间烟火,他们也要做一些不喜欢做的'事情,同时他们也有苦恼。比如说生计,他们都喜欢纯粹的唱歌,但是他们也要生活,所以他们也不得不去卖唱。他们都喜欢流浪,但是流浪也是需要资本的,没有朝九晚五的工作支持着他们,他们又哪来的资本去流浪。

我一直在流浪,可我从未见到过海洋。没有资本或许连流浪到海边的机会都没有。

主唱另外一位嘉宾:小不点,现在的她看起来是一位民谣歌手,优雅的弹着吉他,唱着自己写的歌,多么文艺,多么优雅。

可是谁又知道她本科学的是和音乐一点关系都没有的物理专业呢?有经历的人都会明白,这是一种多么痛苦的事啊,明明自己喜欢的是另外一种事物,可偏偏要学习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东西,关键是这和自己追求的目标没有一点关系。

可是没办法,这就是人生啊,不是任何事都会尽人意,只有把一些要做的事情做好,我们才能有机会选择。

罗马之所以成为罗马,全凭风雨,更何况这算不上风雨。

爱好是一方面,谋生却又是另外一方面,没有在爱好基础上的谋生,只有谋生基础上的爱好,把不喜欢的事情做好,本身就是一种收获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4

我本来是不想写关于感情的文章的,可是这一次,我觉得印象很深刻,已经有一个多月了,感觉还有,记忆还有,我想,我该记下它们,也许以后,这会是我怀念的……

其实在很久之前我就常常听同学们提到她的名字,可是我没有见过,我也不感兴趣,我平时的工作比较忙,很少会有自己分配的时间,而且我也不去想感情这些事情,我觉得很浪费时间和精力,而且就我自身的条件而言,可能还是有些不足,至少我长得不帅,长得不高,家庭条件一般,虽说这些在真正的感情面前都不是问题,但从某些发面来讲却是一个先决条件。

第一次见她应该是在去年的十二月分,是和同学一起去学校外面买饭,而她和她的舍友正从外面的回来,她的舍友是我的同学,我和同学互相打个招呼,然后我的同学就告诉我那个就是她,我没有记住她的样子,但我记住她当时一直在笑……

然后就是半年后,是现在的故事,我还是不认识她。因为工作和习惯的缘故,我会常常的早起,工作之余会去外面买饭,然后可以看见同学和她在一起买饭,她们每天都早起去跑步,说是为了减肥,于是每天早上,我可以常常见到她们。她很喜欢笑,无论什么时候,见到她,她一定是在笑的,后来我就加了她的qq好友,是从系里的群里找的,只是因为她喜欢笑而已,当时的我什么都没有多想……

后来,我也加入了她们跑步的行列,第一天,我跟她打招呼说:早上好。她也很开心的回复了我,这是我们在现实中第一次说话,之前有在qq上说过一句,但只是打个招呼而已,她很可爱,不好去形容,是很小孩的.那种,这是第一次和她在一起这么久,但这一次,就足够我想要去喜欢她了……

回来后,我更新微博列出了十条我喜欢上她的原因:

一、有春天阳光般的微笑 二、永远挂在嘴边的笑 三、早起的都是好孩子四、朴实的穿着和外表 五、甜美的声音 六、乐观的心态 七、体贴细心 八、不带戒指,不带耳钉、不带项链,不涂指甲 九、没有高傲的姿态十、善解人意,能很好相处

什么杂念都没有,就是很简单很单纯的喜欢……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5

记得前一段时间和一位朋友闲聊中,我说过:“我喜欢她绝不亚于喜欢任何一个女人。”呵呵!这话虽然有些糙,但却表明了我对她的喜欢程度及仰慕之情,当然这里的她绝非女性朋友。那么我口中的她到底是谁?或者说她是什么呢?

她该是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”的高远,是“秋水长天共一色”的壮阔,是“飞流直下三千尺,疑是银河落九天。”的奇伟。她是“长烟一空,皓月千里。”的清明,是“野旷天低树,江清月近人。”的恬静,是“曲径通幽处,禅房花木深。”的空灵。她是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。”的`忠贞,是“问苍茫大地,谁主沉浮?”的壮志雄心。

她该是一幅画,你尽可以凝神定睛,去感受“无边落木萧萧下,不尽长江滚滚来。”的凄凉,领略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。”的怡然自得。

她该是一种心态,你尽可以抚掌长叹:“石鼓之歌止于此,呜呼吾意其蹉跎。”或者击节高呼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。”她是鼓舞和勉励世人“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!必先苦其心志,劳其筋骨,饿其体肤,空乏其身,行拂乱其所为,所以动心忍性,增益其所不能。”的一剂良药。

古语有云:“宁为百夫长,胜作一书生。”亦有人言:“百无一用是书生。”我不知道他们当时是身处怎样的社会背景?也不知道以后的我是否会真的百无一用,却偏偏的喜欢上了她。

说实话,为什么会喜欢上她?至今我也说不上来答案。然我却知道喜欢上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你愿意为她付出一切,包括时间,精力……对于她,你总有着满腹的热情。这是一种甘之如饴,这是一种何乐不为,这更是一种根植于心底的信仰。就似作为一名军人,他只会忠诚于自己的祖国一样;也如一支画笔,它只会奉献于某位画家;更像钢琴演奏家喜爱黑白琴键一样。

我不是作家,也非大师,可对于她,却无法抗拒,不是被逼无奈,不是别无选择,只是一看到她,便情不自禁的,没有任何理由的喜欢上了她。我深深的知晓,她——绵绵无尽头,一旦踏上,便难以回头。她属一门艺术,一门能用文字诠释我心灵的艺术。她仿若一首美妙的歌曲,那扣人心弦的旋律,那富有哲理的歌词,总能令我产生共鸣。她也像是一本书,那些厚重的语言,那些动人的符号,总能记录下伟大与传奇。

如果把她和人作一对比,那我想她必然会倾向于感性,她不为现实所束缚,生活中处处都有诗意,也最纯粹。她会胜过一把利剑,有种隐形的力量,有时总能戳中某些人的心脏。我不知道在她的怀抱里能呆多久?然却对这种语言艺术深信不疑,我相信她会陪伴我走到永远。

梁启超先生在《学问之趣味》一文中曾言道“我认为凡人必须常常生活在趣味之中,如此生活才有价值,若整日哭丧着脸挨过几十年,那么生活必会成为一片沙漠,要他何用?天下万事万物都有其趣味,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钟,不够我享用,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,问我忙什么?忙的是我的趣味,我以为这便是最合理的生活,我常常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?”

不错,我喜欢的她和梁启超先生的趣味一般无二,她正是人类最伟大的艺术——文学。我深深的喜欢着她,这趣味,令我获益匪浅,这趣味,供我终生学习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6

喜欢大海,喜欢它的蔚蓝,它的美丽,它的浩瀚

喜欢海边的风,喜欢海边的阳光,喜欢海边的水,海边的沙滩

好想带你去看海,像孩童般光着脚丫,在海边追逐,在沙滩嬉戏

好想带你去看海,牵着你的小手,漫步在沙滩上,任凭海风吹乱你的长发

好想带你去看海,和你一起聆听海的声音,欣赏海天成一色的美景,遥看天边如画的夕阳

好想带你去看海,和你一起欣赏拍岸的惊涛,感受那卷起千堆雪的磅博气势,体味大海的博大胸怀

好想带你去看海,和你一起并肩坐在礁石上,看天边那云卷云舒,望海边那潮涨潮落

蔚蓝的天,湛蓝的水,金色的沙滩,飞翔的海鸥,构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

蓝天,白云,沙滩。那海,那潮,那浪。都在心中镌刻成了永恒。.

天涯的边,会有怎样的世;海角的夜,会有怎样的思念

我们相约,一起去看海,一起去流浪

记住,我是最爱你的,井观月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7

关于我喜欢过你的心情随笔

我不明白为什么现在会突然间记起,那个在晨曦里对我灿然微笑的少年,大概是那天的天空实在是太美,以至于这么多年以后,我依旧会时常地回忆起。

已经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再想起了,可能是实在有些遥远,而我又确实要增加新的记忆,如此一来,太过久远的东西装不下了,就会渐渐被尘封埋藏,到最后,剩下的,就只有大片零碎的过去。

我想,我是真的喜欢过那个少年,虽然,就仅仅是,喜欢过,而已。

年少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个人,也许算不上多么优秀,可你记得他,放不下他,他就那么莫名其妙的走进你的心里,可时间渐渐移转,终于有一天,你发现,自己不在时常去想念他,不再在日记本上一遍遍书写他的名字,然后,终有一天,这个人从你的记忆里面变轻变浅,直至有一天,再次提起的时候,你会豁然记起,曾有这么一个人,你曾经非常的在意。

我还未曾谈过正式的恋爱,这可能有些不可思议。我还不懂的所谓的爱情究竟该是怎样,记忆中仅有的悸动,也是停留在十六岁那个已经褪色的晨曦。

朋友说,我是个凉薄至极的女子,我不晓得他们从何得出的结论,其实大多数人都有凉薄的一面,只是承认与否以及对凉薄的定义有所不同。

如今提起来,倒没有什么难以启齿的,可在十六岁那一年,那是我埋在心底最深处的.秘密。我肯允许别人碰触,甚至于自己也很少去想。

为什么会喜欢那个男孩,多半是因为遇到了某种相近的东西。因为我在他的身上,看到了与我相似的东西,那种刻进骨子里的骄傲,因为嫉妒的自卑而生出来的骄傲。

其实如果那时候告诉他,说不定我如今便可以收获所谓的爱情,只是当时自己太过骄傲,错过了,便是错过了。到说不上有多后悔,只是给了人生更多的机会和选择,人不能在如果当初怎样这样的幻想里度日,否则便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力气,因为这个世界,本就没有那么多如果。

也终究是有些深了,这样无端地记起一个人可能有些莫名其妙,只是,更多的时候,我在想,命运果真是个奇妙的东西,跌跌撞撞,竟也走走了今天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8

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《你是风儿我是沙》,我喜欢这首歌不是因为它的旋律,它的流行度,而是因为这首耳熟能详,红遍全国的经典歌曲能让我感到温暖和强大。

还记得这个夏天电视上热播的《还珠格格》,我妈妈是这部剧的超级粉丝,十几年前的《还珠格格》已迷住了她,我也是从小就和妈妈一起坐在电视机前一同观看。现在热播新的《还珠格格》,电视剧的歌曲无意中在耳边回荡,“你是风儿,我是沙,缠缠绵绵到天涯……”这句歌词我记得特别清楚,因为众多感人的情节随之相连。

妈妈是个爱唱歌的人,她常说无论发生什么,都要积极乐观,坚强勇敢,心情不好就唱唱歌,知道吗?在这个夏天,《你是风儿我是沙》便成了她最爱唱的歌,她唱的时候双眼明亮有神,双手像丝带一样在空中摇摆出一道道优美的弧线,双脚“踢踢嗒嗒”地踩着,像是受了赞美般快活。我们都跟随着她唱,当我唱的时候,她开心地笑着,说:“女儿,你是风儿我是沙啊!”我当时觉得很肉麻、恶心。但我还是想当妈妈的“风儿”,因为妈妈是我最亲的人。

不知不觉,暑假过去了。我踏进了高中的学堂,在高中没有家里舒适的床铺,电视,电脑,洗衣机,热水器;没有家里妈妈每天煮的.拿手好菜,没有家人晚上帮你盖被

被子,关空调……在高中新的环境,新的同学,孤单和无助的感觉时刻笼罩着我,我像一个弱小的孩子,想家的孩子。

还记得开学的前几天,我睡在床上辗转反侧,看着窗外的夜空,独自惆怅。就在这时,我想起了我的妈妈,想起了那首歌,我在心里吟唱着。我猛然想起,我不是妈妈的风儿吗?我的旁边依然有一个健壮的臂膀,不管发生什么都在我身边为我鼓劲加油的人,就算世界末日也不会抛弃我的只有她了。

每当我在校园感到无助和孤独的时候,我便会唱起这首歌,力量和勇气就会随之而来,我一直想着要坚强和母亲对我的关爱,我便不再沮丧。

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歌,相信也会长久地成为最喜欢的歌,因为它给予我温暖和强壮,帮我跨过一道道的坎,一条条的沟。

关于喜欢的人的心情作文 篇9

我以为我会万敌不侵,没想到她却打开尘封已久的心门。

时过境迁,两年不算长也不算短,我兑现了曾许下的诺言,我只能对曾经的她说一句抱歉。谢谢你抛弃了我,将我丢弃在了这个十字路口,没有目标,没有方向,没有任何的抵抗。

也许是老天可怜我,给我送来一丝安慰,送来一点光芒,望穿秋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。

她叫杨静,很简单大方的名字,可是她却一点也不安静,总是很容易让人想去亲昵,其实,说不出她哪里好,总之,她的一颦一笑都会为你带走一些烦恼,我不确定这种感觉是不是爱情,但是,我承认,我喜欢她。

她是一个很完美的女孩,外表掩饰了很多看不到的伤,但是我却能看到,因为她是白羊女,十二星座里,我唯一能看穿的'唯有白羊座。我很喜欢她的性格,可以直言不讳……

其实,我知道我配不上她,她长得甜美可爱,端庄大方,而且年龄小我很多,也许在她心里把我当哥哥,需要呵护需要关心需要疼爱,而我能给予的又有什么呢??也许她并不需要我给予的这一切……

你的美,只是为了承认,我喜欢你。

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通用4篇


我们如何下笔写一篇好的作文?作文是心灵的赞歌思维的联想情感的流溢,作文写作是对我们审美与思辨的双重感悟。写好作文常常需要做出多方面的努力,推荐几篇不可错过的“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”资讯文章带给您启示,相信我这些修养可以帮助您成为更好的领袖!

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(篇1)

我喜欢《安徒生童话》,因为它每一篇童话都会告诉你一个道理,还有另一个为什么——长大后,做一个作家,或者童话家。

当我写了一篇童话时,我给同学看,有好多同学都觉得很搞笑,很有趣,就是因为看了《安徒生童话》,所以才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笔。虽然安徒生不在了,但是我一直把他当师父看,因为他写的《安徒生童话》真的很棒,我真的好佩服他,竟然有这么好的文笔,写得相当的棒。

童话和寓言成了我写作文的本相,好想长大后像安徒生一样,做个好作家,写很多好书。我当作家并不是想要粉丝多,也不是想要很多钱,而是让大家能看更多的`书,让小朋友领到更多的知识,让他们也去实现自己的梦想。别人得到快乐,自己也得到了快乐,别人不快乐,自己也不快乐。

如果小时候不好好学习,长大后就会吃大亏的;如果小时候好好学习,长大后就能实现自己的梦想,就享受不尽了;如果全世界的梦想都实现了,互相快乐,互相帮助,互相学习,互相理解,互相体谅,这样,世界上再也没有人难过了。

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(篇2)

:书籍是人们学习知识的摇篮,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!下面大家一起来欣赏一下《我最喜欢的一本书——《西游记》》这篇文章,希望大家喜欢!

我最喜欢的一本书——《西游记》 

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《西游记》。如果你还没看过这本书的话,现在就让我来带你一起去探究这本书的奇趣和奥秘吧!

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、孙悟空、猪八戒、沙和尚师徒四人一起到西天拜佛求经的故事。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,战胜重重困难,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。其中有《高老庄收八戒》《车迟国斗法》等一些既风趣搞笑又不失教育意义的故事,而我最喜欢的就是《三打白骨精》这个情节了。

 

白骨精第一次扮成了一个貌美如花的村姑,她把那丑陋的癞蛤蟆给唐僧吃,又把那肮脏的污水给唐僧喝,幸亏孙悟空用火眼金睛把她识破,并且一棒子把她打死。虽然白骨精肉体死了,可她的灵魂却复活了。她摇身一变,又变成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奶奶,假装仁慈地邀请唐僧去她家休息,其实是想吃唐僧肉。孙悟空又识破了她的鬼把戏,又是一棒把她打死了。可白骨精还是不愿放弃,又变成村姑的爷爷让唐僧还他孙女儿。孙悟空再次看穿他的真面目,毫不留情地将他置于死地。可唐僧是个凡人,况且一副菩萨心肠,他当然不能识破妖怪,以为孙悟空连杀三人,一气之下就念起了紧箍咒,又坚决地要孙悟空离开。这可把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,孙悟空只好跑回了花果山。幸亏猪八戒和沙和尚想尽办法劝导,才使孙悟空再次回到唐僧身边,继续保护他去西天取经。

 

看了这本书,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。因为我感觉他们师徒四人以及白龙马都是真善美的化身。孙悟空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唐僧,体现了责任担当;猪八戒虽然一路算计孙悟空,但是对唐僧还是一片赤胆忠心;沙和尚长期挑着笨重的行李不断前行,可谓任劳任怨;白龙马驼着唐僧跋山涉水,也不曾有半句怨言,算得上不辞劳苦。唐僧为了完成重托取得真经,拒绝一切诱惑,最终修成正果,践行了诺言。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,经受重重考验,绝不退缩,这不就叫“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”吗?

 

读读这个故事,想想我自己,真是惭愧:帮妈妈洗个碗都推三阻四,帮爸爸倒杯水都不情不愿,学习上也是推一转磨一转,干什么事情都要讨价还价。而唐僧师徒总是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披荆斩棘,虽然一路坎坷却始终不言放弃直到夺取最后的胜利。希望懒洋洋的我,能从他们身上汲取力量,战胜学习、生活中的困难,实现人生每个阶段的目标和理想。

朋友,当你懈怠时,读读《西游记》吧;当你退缩时,读读《西游记》吧。你一定能从唐僧师徒身上得到启示,让自己不断强大。

作者:刘绍康

公众号:美文随读

本文为原创文章,版权归作者所有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!——

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(篇3)

书,就像一束郁金花,沁人心鼻;书,就像一轮红日,拨开我心中的云雾;书,就像一支画笔,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……

我最喜欢的书是海伦·凯勒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,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孩的成长经历,“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,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 一次……”这一句话不知道让多少人去勤奋,去奋斗。利用这些,不让自己只有一次的生命白白的流失掉,让自己只有一次的生命更加灿烂。

海伦·凯勒便是一个依靠勤奋、坚持、奋斗与不屈向上创造出奇迹的。她的一生只有十九个月拥有光明与声音,但就是这样一个不平凡的甚至有渺小的人,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她不平凡的一生,在安妮老师的帮助下,在亲人的爱护中,她了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,开始了对梦想的追逐: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弗大学学业,取得了学士学位;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,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,让他们能够受到教育,不再风餐露宿;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,为残疾人加油鼓励。

她的世界中,没有光明,没有声音,只有孤独和寂寞。

海伦·凯勒坚持认为:如果给她三天光明——第一天:我要透过“灵魂之窗"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、温厚与心怀感恩的人们。第二天:我要在黎明起身,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。第三天: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,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去体验他们的快乐、忧伤、感动与善良。

海伦·凯勒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,诠释了生命的意义,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,她的自传、汗颜,也使我警醒。

的确,我们太幸运了,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----健全的体、良好的学习环境、优秀的老师……从今天起一定抓紧每一分每一秒,不要让光阴虚度,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,要像海伦·凯勒那样,不埋怨.不放弃,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奋发学习,以微笑面对厄运,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,以杰出的成就显示生命的价值!

优爸点评:优爸读了小作者的这篇读后感, 又看了小作者发来的照片,认为小作者能写出这样优秀的读后感,对于一本书有这么深的认识,是离不开日常的积累和领悟的,且看小作者满柜子的书吧!小作者发表了关于海伦·凯勒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》的看法,文章夹叙夹议,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概括海伦·凯勒奇迹的一生,三个排比句将她对于自我的超越,对于人类的贡献总结出来,这样的归纳能力很强!小作者也在其中不断阐述自己对于海伦·凯勒的理解,将海伦·凯勒的孤独和奉献都阐释得相当到位,以此激励自己,更坚毅地向前。小作者的语言成熟,思想很有深度,加油吧,未来属于你!

最喜欢一本书小学优秀作文(篇4)

我从小到大看过很多的书,比如说:《一千零一夜》、《十万个为什么》、《作文大全》……不过,在这些书当中,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《冒险小王子》。

《冒险小王子》这本书分十二部,我看的是第八部,名叫“好运气的兔子脚”。我很爱看这本书,是因为它写得好,教育我们要团结友爱,要相互帮助。让我们来看看吧!

《冒险小王子》系列书是一套优秀的儿童小说读物。此系列书刻画了一群智慧、勇敢、敢于向困难挑战的优秀儿童人物形象。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:包小龙、于萌萌、汤诺等。故事中的主人公包小龙,天生拥有一种神奇的魔力,他和小伙伴汤诺、于萌萌等人,来到了与人类社会相互依存的“纳尤精灵”国度,和小精灵们一起对抗力量强大的邪恶魔法师,挫败了精灵师一个又一个险恶的阴谋。包小龙有很强的正义感,他善良、勇敢爱冒险,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东西,喜欢问各种各样奇怪问题。于萌萌十分聪明,做事认真,喜欢摆出小大人的样子对人说话,看上去十分高傲却很够义气,会为了朋友冒险。汤诺十分平和,胆子有点小,对任何事都抱着能不去做就不去做的态度,做事总是慢半拍,但很重义气,尽管很害怕也会参与朋友们的冒险。

正是因为有了这三位爱冒险的孩子,才让《冒险小王子》这本书写得那么好,这本书共分十三章,第一章是:成长穿衣镜。写的是包小龙他们进了自己不该进的“粉红色冰吧”。所以被罚留校一个月。第二章是他们在留校时无意中进了一名叫冰茶茶的男生的生活地。从第三章到第十三章写的是他们在冰茶茶那里的神奇冒险。

我这下更加喜欢《冒险小王子》这本书了。因为,是它让我的空闲时间有了欢乐。我已经把第九部买到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