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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:我和爸爸比童年

发表时间:2024-07-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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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:我和爸爸比童年其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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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年,是美好的,是纯真的,是让人怀念的,不可复制的。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,就如同我和爸爸的童年截然不同一样。

“爸爸,快来,你看我的cs又晋级了。”我欢呼雀跃,为自己的游戏充满成就感。“好了,该休息了,别把你美好的童年时光都用在了打游戏上。”爸爸有点责备的意思对我说。“童年就是美好的。难道你的童年不是在玩游戏。”我狡辩着。“走,我带你去体验下我的童年。”听到爸爸这么一说,我带着好奇心,决定跟他去体验一下。

我们骑着自行车,一路上微风拂面,心旷神怡。首先,爸爸带我找到了一根枯树杈,型像一个大写字母“Y”,我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,好奇地问:“爸爸,你的童年就是捡树枝吗?”爸爸捧腹大笑地说:“你也真是太可爱了。我童年的时候,没有电脑可以打游戏,没有电视和网络,也买不到什么玩具,基本上大家都是自己做的玩具。这个树杈是用来做弹弓的。只要在树杈两边绑上一条皮筋,皮筋中间加一小块轮胎内胎皮,就可以做成一个弹弓。”“那有子弹吗?”我不假思索的问。“小石子就是弹弓的子弹,随处可以捡到。”爸爸一边说,一边带着我又去了田边。他挖起一块大泥巴。“哇,爸爸,好脏啊,回去老妈肯定会念叨你的。”我有点抵触地说。“你知道这泥巴是用来干嘛的吗?我们以前可没有你们现在玩的五颜六色的橡皮泥,只有泥巴。小男生最爱用泥巴做坦克了。做一个长方体,一个正方体,和一个小圆柱,就可以拼成一个坦克,在用树枝画一画,放在太阳底下晒干,一个坦克就成型了。”爸爸还没说完,泥巴已经装到塑料袋里了。“好有趣呀!我也想试试。”我有点迫不及待地也想做一架坦克。

我和爸爸的童年真是天差地别,我不禁感叹时代进步的太快,科技进步的太快,社会进步的太快,告诉自己:好好学习,学好本领,为社会做贡献,让爸爸也能体验到我的幸福。

扩展阅读

[写作]童年傻事五年级文章500字其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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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五年前的事了。我上一年级,爸爸送给我两个粉红色的书皮,上面印着两只可爱的小白兔,我喜欢极了。不久,塑料书皮渐渐皱了,我想把它压平,可怎么也弄不好。

一天,看着妈妈烫衣服,我一直想着两只小巴图的书皮,心不在焉的翘着,突然心中一亮,猛然想到:妈妈用熨斗把皱皱的衣服烫得平平的,小巴图书皮不也可以烫平吗?我高兴得差一点儿跳了起来。

过了一会儿,妈妈烫好了衣服,断了电源,把电熨斗放在床上晾,我悄悄去来书皮,学着妈妈的样,把书皮轻轻地放在床上,嘴里还一本正经地对“小白兔”说:“不要怕,过一会儿你就整整齐齐的啦!”说着,把熨斗举起来,轻轻地往书皮上压,谁知,“吱——”的一声,吓了我一跳。我把熨斗提起来看,哎呀!这是怎么回事?书皮上的小白兔飞了,只留下一个大大的熨斗印。我迷惑不解,朝熨斗看了一眼,噢,小白兔给熨斗“吃”了。我既心疼,又难过,坐在床沿上“呜呜”地哭了。

妈妈走进来,看我这个样子,急忙问:“伊茹,干嘛?”我边拭泪,边断断续续地说:“呜……小白兔……给……给熨斗……‘吃’了!”妈妈听了,差点笑弯了腰,她边笑边点着我的头,说:“塑料一碰到热就会熔化的呀,怎么可以用熨斗烫呢?”我停住了哭泣,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。

长大了,我一想起这件事,对自己的无知而感到好笑,又看到了另一面:没有知识,就会闹出笑话。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件事,因为他给我留下美好的回忆,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。

作文:比童年作文200字之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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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科技的发展,我们的童年越来越丰富多彩。而以前爷爷奶奶的童年却十分苦。

有一天,我去爷爷奶奶家。看见床前有一旧玩具,上面都是灰尘,我用卫生纸擦了擦,又拿出自己的玩具跟那个比,真是太落后。我拿那个玩具到奶奶面前,奶奶告诉我这个玩具是她自己亲手做的爷爷说:“是呀!你们这种玩具不牢固,要用自己智慧来做。”

听了爷爷这段话,我非常感动。我下定决心,用自己的双手也来做一个属于自己的玩具。我跟爷爷奶奶比了童年,真是太有趣了。

播下一种思想,收获一种行为;播下一种行为,收获一种习惯;播下一种习惯,收获一种性格;播下一种性格,收获一种命运。让我们动起来,让科技越来越发达

作文:淡香其五


语文是一门非常博大精深的学科,写作文是语文学习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为了引导我们去观察和探索生活,锻炼我们的写作能力,通常老师会让我们根据自己的理解写小学作文,那么关于小学作文应该怎么进行写作呢?小编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作文:淡香其五,供大家参考,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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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段时光,它很安静,它静美的呆在某处角落里,不断散发着淡香。

当时光走远的时候,而它却越来越近。

浑把傍暮作清晨,是啊,浑把傍暮作清晨。

在梦与醉间我梦呓般的活着,而夜色终究是夜色,而这次的夜色终究是这次的夜色,这夜色也不能再作清晨。

我站在校园南大门翘望,那时我还小,穿着白裙子,那时我是个胖孩子,脸上还存留着婴儿肥,那时我依然在画画,那时的我喜欢黑色的车子,觉得庄严高贵而大方。

我正翘望着,一两黑色的轿车停在我面前,车窗落下来,我看见他干净的脸,黑黑的头发,我喜欢他的声音充满磁性。我识得他已经有很长时间。

我喜欢他的车子干净的如他的人一般,我喜欢他车子里独特的香水味,我喜欢他慢慢的语速,他说话的语调让我想起秋天傍晚柔和的光线,他真的很温柔。

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过比他车技更好的人,我喜欢坐在他的车子里,鼻子里吸着香水的味道,然后把鞋子踢掉,整个人蹲在副驾驶座上,蜷缩起来就像一只猫。坐他的车子,我很放心,也很享受,我从来也不用担心会晕车。

他在一边放着邓丽君的歌,他知道我喜欢她的歌,他一边听歌一边给我分析歌词的深意,这是一个我喜欢的听歌品词的干净的男人,他宠惯着我对他发脾气,每次发完脾气任性完我就开始流一大堆眼泪,他并不干扰我的哭泣,他继续开着他的车,他把车子开到成都最优美的地方,有时看到一处风景他会停下来,他牵着我的手一起出去看风景,然后再把我牵回车子里。

待到饿的时候,我们去找吃的,他点的都是我的家乡菜,他要去我的家乡投资。

再见他时,成都发生了地震,他已在我的家乡投资,一切今非昔比,他开车带我去川大附近,我呆在车子里看身着白衫休闲的他顶着光线去书店给我挑考研资料。

有时候会去他家,那里有走也走不完的房间,他会给我看只有高管才能看的不算秘密的秘密,他时时刻刻都在注意调养我的心灵。

然而我还是辜负了他的期望,我并没有考上研究生,而是一无所有的漂到了北京。

与他在一起永远都是淡淡的,但淡的美好,我们从来没有过分的举动,他说,你不要像个疯子一样,他这样说完就乖乖的把我抱在怀里,然后再淡淡的分开。

分开时,他会开车送我,他开车的时候会经常逗我:蕊蕊,蕊蕊,你看前边那辆车,那车底下安的闪光的东西,喜欢吗?

此刻他像个孩子,我也像个孩子,而我的确也就是个孩子。

正因为我是个孩子,我才终究要离开他。

孩子终要长大,后来我换了地方,换了电话号码,他从此不再拥有我的联系方式,我和他终将要各自消失在人海,但我送他的画,他会留着,他送我的东西,我亦会珍藏。

我只希望把一段美好的记忆,完好的封存,让它酝酿成酒,在角落里成香。

作文:海望其五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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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是喜怒无常的,海高兴的时候赐予了人们生存的机会,给予了人们鱼和虾。海愤怒的时候摧毁了村庄,又带去了一些人的性命。题记

海,我从未真正触碰过,甚至从未接近过。我对于海的最初印象来自于书本中那一句面朝大海,春暖花开。诗人们用自己的笔写下了属于自己的海,有柔情万种的,有威严肃穆的,有容纳百川的。但作为城市里的孩子,我置身于混凝土堆砌的钢铁森林里,海的一切我都无从得知。

海是万物的起源,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在最初的最初都是海洋里的一份子。不知是不是对于血脉溯源的好奇心驱使,我一直憧憬着海。在阅读了不少有关海洋的文章之后,海的形象一点一点在我的心里面逐渐充实丰满起来,就连海面上零星的渔船和成群的水鸟都跃入脑海,甚至依稀能听见海浪拍打在沙岸上的哗哗声了。海,是我的执念。

但是不够,远远不够。只是存在于想象中的海,不能满足我心中的诉求。我希能够亲眼看见海。这样的愿望不知是在何时成形的,但是我就是这样想了,而且日益强烈。我羡慕那些临海而居的人们,羡慕他们得以见到海的真容,羡慕他们得以像诗人所说的那样在海边散步,听潮起潮落的声音。海,我想要见到海,海已是我心中最为美好的事物了。

我将我心中的渴望分享给了朋友,向她倾诉了我想要亲近海的愿望。朋友看着我,只是脸上没有我所期待的赞同之色。她似乎有些犹豫该不该说些什么话,在我的催促下她开了口:海很危险,海掀起来的浪潮会要了你的命。我不知道我当时的表情如何,但一定不会太好看。想要反驳些什么,却发现这是事实,海确实不是一直风平浪静的,海上出现过很多很多的事故,是海带去了渔人们的生命。一瞬间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心里崩塌了。是我一直忽略了海的危险性。海,我心目中的海不复存在。或者说,也许海根本就不是我想的那样吧。

为这件事,我消沉了一段时间。我的心情就好像美梦破灭而不得不面对现实的不堪与忍耐。但忙碌的学业和各种琐事又迫使我淡忘梦醒的失望之情。很久很久以后,我再回想起这件事,就好像是儿时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,但却依旧清晰。但这也是后话了。

不知过去了多久,也许是两年,亦或是三年,一个偶然的机会,我跟随父母去秦皇岛旅行。三四月份是旅游的淡季,海边的游人并不多。对于海太久的不关注,以致于我没能想起曾经对看海迫切地希望。临近海湾的时候,藏在心底的某种情愫便缓缓浮上来,激起涟漪波澜。可能有些东西早已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灵魂之中,对于海的执念终究是忘却不了。我恍惚间有些紧张,我和海,就像是多年未通信又从未相见的笔友,意外地遇面了。我不知该如何应对,但海却先向我打了招呼我尚未看清海的全貌,便有习习的海风拂面,夹杂着海那独特的咸腥味,我从未闻到过的。

终于,我见到了海。

已是晩霞漫天,夕阳已快要沉入海底,水天却都被染红了。云是红的,水里的云也是红的了;落日是红的,水里的落日也是红的了。光晕笼罩着海面,点点金光灿烂。海鸟的鸣叫在耳边徜徉,这是海,我知道的。想象中的海与现实中的海重合,这是我的海,和朋友口中那个会淹死人的海一点也不一样。只是,在海浪掀起狂潮,渔人葬身海底的时候会不会也是这样一副风光,会不会也是这样的一个傍晚呢?我边想着,边凝望着海,越看便越觉得这漫天的红色是渔人死去的血液。海,虽美,但并不太平。

我叹了口气,觉得印象里美好宁静的海终究还是毁了,不复原来的安祥。但倏忽间,我看到了不远处的渔船,渔夫们正在网鱼,一个年轻渔夫猛地拎起水中的渔网,虽然看不清究竟捕到了多少鱼,但是网兜中的鱼鳞在日光下被照得银光闪烁。渔夫扬起网兜欢快地给同船人看,我几乎想象得到他脸上洋溢的属于丰收的笑容。渔人们眼中的海也许是最真实的。夕阳西下,我似乎真正明白了些什么。

海,这虽然是那个危险的海,却也是我心目中的那个海。海会夺走生命,但更会赐予人们珍宝。我们本是海洋中的生命,虽然褪去了生活在海里的条件,但血脉里终是有海水的成分。对于海,我依旧能感受到强烈的归属感,哪怕我只是第一次见到海。

在并不遥远的大航海时代,在航海家们与汹涌的浪涛斗争之时,想必是怀着敬意与虔诚的。沿海的渔人就算遭遇了再多的风浪,也从未真正离开过生养他们的海,因为这里是他们世世代代守护的,是他们的根。我不知道究竟是人类战胜了海,还是海包容了人类。是浪潮在谱写着这一切,仔细听,所有的答案都藏在浪花飞溅的节奏之中了。

人类与海的故事在延续。

夕阳差不多淹没了,夺目的红被远处浅淡的金色取代了。已是透着深蓝的夜了,我才发现天与水是如此相像。海风吹拂,吹来阵阵凉爽,吹来远方渔人丰收的歌。

我想,海的深处大概住着一位神灵,他拥有着令人难以抗拒的神威,内里有的是一颗赤诚的仁慈之心,这颗海洋之心即使在海那漆黑的深处也能散发出耀眼的光芒,如若旭日初升。

微光之中,我赤脚走在沙滩上,海沙晒得温暖,我的足印在沙岸上蔓延,但很快就会被海浪抹去了。只是我心中的悸动,永远不会被抹去。